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飛鏢競技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發展台灣飛鏢運動,辦理國際性、全國性及地區性飛鏢比
賽、講習訓練,藉以提升我國飛鏢運動之技術水準,並增進全民參加健康休閒運動之目的為宗旨。
第三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辦理國際性、全國性及地區性飛鏢運動競賽及相關活動。
二、辦理全國性飛鏢技術相關之學術實務研習活動。
三、引進與普及國內外各項飛鏢運動事務及技術之資訊與活動。
四、承辦政府委託之相關飛鏢運動宣導及技術交流等相關事項。
五、結合各界相關資源,以培育台灣飛鏢運動優秀人才。
六、提升飛鏢運動成為台灣普及性之優良休閒運動,並擴大參與人口,使飛鏢能成為台灣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的競技運動項目。
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